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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需年滿18歲,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或任何國家護照,並提供一個香港地址作為公司註冊辦事處,同時必須委任一位公司秘書。若公司秘書為自然人,必須為香港居民;若為法人,註冊辦公地址亦需在香港。
主要步驟包括:選擇公司類型及名稱、準備註冊文件(如公司章程、成立表格、業務登記通知書)、提交申請、繳付註冊費用,並於獲批後領取公司註冊證書及商業登記證。
需提交成立表格(如NNC1或NNC1G)、公司章程及業務登記通知書。董事需簽署相關文件,並提供護照及住址證明副本。
不可以,註冊辦公地址必須設於香港。
可以,外國個人或公司均可全資擁有香港公司。
公司需委任核數師,並每年準備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。
需每年提交周年申報表、續領商業登記證、維持公司秘書及註冊地址、按時報稅及審計。
部分銀行允許遠程開戶,但大多數情況下仍需董事親身到香港辦理,具體視乎銀行政策。
公司名稱需獨特且不可與現有公司重複,亦不得包含受限制或違規字詞。